贵州吉汇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武群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MA6DY0P47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镇金苏大道2640号绿地新都会11栋15层1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8
(2026)黔0113民初11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吉汇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贵州南风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1
(2026)黔0113民初11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吉汇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贵州南风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应急罚﹝2025﹞19号
未取得亚氯酸钠、次氯酸钠2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违法所得44.29505万元;并处人民币18.5万元的行政处罚。
185000.00元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11-28
2
南市监处罚﹝2023﹞12008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现查明,当事人未在网站首页持续公示公司主体信息,也未公示公司主体信息的相关链接。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2023年5月31日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图片4张,证明当事人在“贵州吉汇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gzjhxhg.com)网站”未持续公示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的事实。 证据(二)2023年6月7日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制作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提供“贵州吉汇兴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gzjhxhg.com)”图片共3份,证明当事人未持续公示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的行为。 证据(三)当事人营业执照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全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身份。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