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必洋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7348491736X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路3-3号恒安公寓2号楼211号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30
(2024)桂0105民初64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曹**
蓝**,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
2024-04-24
(2024)桂0102民初3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韦**
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李**,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3
2022-06-15
(2022)桂1402民初36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x**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4
2022-06-15
(2022)桂1402民初36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黄**,林**,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5
2022-03-29
(2022)桂1402民初369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黄**,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6
2022-01-20
(2021)桂1402民初28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劳**
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黄**,林**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7
2022-01-20
(2021)桂1402民初28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劳**
黄**,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8
2021-12-23
(2021)桂1402民初28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劳**
黄**,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9
2021-12-02
(2021)桂1402民初28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劳**
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黄**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10
2019-11-29
(2019)桂0105民初93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陈**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12
(2024)桂0105民初64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曹**
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蓝善法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
2024-02-29
(2024)桂0102民初3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韦**
韦**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3
2019-12-06
(2019)桂0105民初93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陈**、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798.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800交罚﹝2025﹞2957号
2025年08月11日13时07分,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仁军,覃焕明(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017136,20080017107)在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韦史昌驾驶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AS6352重型仓栅式货车,从宾阳县黎塘镇运载木皮至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AS6352重型仓栅式货车擅自在车厢底部加装液压自卸装置,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1
2
桂1401交罚F〔2024〕1403号
2023年11月23日7时58分,该个人(单位)的车辆车牌号为桂AW3628的重型仓栅式货车途经中东镇不停车称重检测点超限运输。经确定,该车车型为重型仓栅式货车,该车为3轴,车货总重39.35吨,超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限定的标准14.35吨
罚款壹仟玖佰元
1900.00元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23
3
桂1401交罚F〔2024〕1389号
2024年2月3日3时12分,该个人(单位)的车辆车牌号为桂AP9357的重型仓栅式货车途经岜盆乡那标不停车称重检测点超限运输。经确定,该车车型为重型仓栅式货车,该车为4轴,车货总重49.20吨,超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限定的标准18.20吨。
罚款贰仟叁佰元
2300.00元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30
4
桂0100交罚(2023)20974号
2023年6月27日,我局收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交通运输局交来的《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告知表》,该表显示南宁市汇祥物流有限公司桂AS7265重型仓栅式货车,道路运输证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有效期至2023年04月止。同日09时14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9号302室对车号为桂AS7265重型仓栅式货车开展执法调查,发现该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有效期到2023年04月止,该车于2023年5月4日做的检测和评定,以月份检测评定期为单元,按次月第一天起算,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已超期3天
罚款人民币元整(0)
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