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庆平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海东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2MA0MXDB02W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红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泽大道8号院2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3-25
2024-08-26
(2024)内0402民初3585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万**、赤峰庆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14820.94元
民事案件
2
2017-12-28
2017-11-20
(2017)内0424财保138号
薛**、薛**与董*、赤峰庆平运输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市监处罚〔2025〕44号
该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移动式压力容器,设备代码:22201021920140087,产品编号:14TM60)原办理使用登记单位为赤峰庆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庆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5年4月14日办理该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注销,目前产权单位为赤峰庆平运输有限公司。
该移动式压力容器在用压力约0.4Mpa,液位高度约0.2m,制造日期为2014年11月,投用日期为2015年1月31日,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已经达到报废年限,且赤峰庆平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附件B B4.1要求延长使用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115000.00元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2
赤交综执红罚(2025)0039号
赤峰庆平运输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责令改正并处伍仟元罚款
5000.00元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2
3
赤交综执红罚(2025)第0039号
2025年9月,赤峰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收到《红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运行监测考核情况的通报(2025年8月)》,于10月份收到《红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运行监测考核情况的通报(2025年9月)》,通报中你公司所属车辆在8月份和9月份连续存在疲劳驾驶的异常行为,2025年11月,接到红山区交通运输局下发的《红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运行监测考核情况的通报(2025年10月)》,通报中记录赤峰庆平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于10月份依然存在疲劳驾驶的异常行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次数较多。赤峰庆平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于8月份、9月份和10月份连续存在疲劳驾驶的异常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未消除该事故隐患。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