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花园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进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3MAD341B83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浙江花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内1号楼1楼)(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5〕第000008号
浙江花园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后开采矿石,证号为C3307832024057150156848, 矿山名称为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西瑶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有效期限 1.0年,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6日。根据《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西瑶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涉及超边坡开采宕碴矿0.66千立方米(1.61千吨)。经现场勘测,超边坡开采点四至情况:东至山,南至山,西至山,北至山。根据东阳市衡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估价报告书》,评估标的在价格评估基准日每吨的评估价格为人民币壹拾元整(¥10.00元/吨)。根据上述鉴定 结果认定,当事人超边坡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为人民币为16100元。
证明以上事实的主要证据有:
1.浙江花园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该公司的基本情况;
2.马进平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法人身份证明书1份,证明其本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在浙江花园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
3.对马进平的询问笔录1份,其证明当事人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行为 ;
4.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西瑶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估价报告书》(东横事估〔2025〕010号)各1份,证明当事人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矿产品方量及价值;
5.现场勘测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非法采矿的位置、四至范围等情况;
6.现场照片1份,证明现场开采情况。浙江花园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露天开采石矿、石灰石矿等矿产资源,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采矿设计建立开采台阶,采剥作业必须遵守由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开采的原则”、第二十七条“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施工,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 率应当达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核准的指标”的规定,属于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行为。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壹拾元整(¥1,610.00);2、责令严格按照批准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开采。
1610.00元
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