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绍兴市上虞区博啤会餐厅(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开帆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04MA2LM1360X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惠普广场D幢107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30
(2025)浙0604民初11204号
清算责任纠纷
绍兴市上虞区博啤会餐厅(个体工商户)
邱**,雷*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虞市监处罚〔2024〕494号
当事人于2021年9月14日登记注册,申领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从事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经营。2024年4月15日,本局在对当事人经营的商品进行检查时,发现陈列在货架上待售的10瓶哈塔橘子味波子汽水饮料、13瓶哈塔原味波子汽水饮料、7瓶荔枝味果味汽水饮料、12瓶凤梨味果味汽水饮料、6瓶双柚汁复合果汁饮品、4瓶岩狐7号啤酒(无麸质拉格)和4瓶岩狐1号啤酒(淡色艾尔)。具体情况为:哈塔橘子味波子汽水饮料原产国日本,进口商为浙江某某公司,净含量200毫升,有3瓶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23日,保质期18个月,按标注的生产日期推算,应于2023年12月22日到期;有7瓶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保质期18个月,按标注的生产日期推算,应于2024年3月27日到期;哈塔原味波子汽水饮料原产国日本,进口商为浙江某某公司,净含量200毫升,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4日,保质期18个月,按标注的生产日期推算,应于2024年4月3日到期;荔枝味果味汽水饮料生产商为广东某某公司,净含量358ml,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按标注的生产日期推算,应于2024年2月11日到期;凤梨味果味汽水饮料生产商为广东某某公司,净含量358ml,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11日,保质期12个月,按标注的生产日期推算,应于2024年2月10日到期;双柚汁复合果汁饮品生产商为浙江某某公司,净含量310ml,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4月14日,保质期12个月,按标注的生产日期推算,应于2024年4月13日到期;岩狐1号啤酒(淡色艾尔)和岩狐7号啤酒(无麸质拉格)原产国爱尔兰,中国总代理为北京某某公司,净含量330毫升,标注的生产日期都为2022年1月31日,保质期至2024年1月31日。哈塔橘子味波子汽水饮料和哈塔原味波子汽水饮料进价是5元/瓶,销售价12元/瓶;荔枝味果味汽水饮料和凤梨味果味汽水饮料进价是2.25元/瓶,销售价8元/瓶;岩狐7号啤酒(无麸质拉格)和岩狐1号啤酒(淡色艾尔)进价都是123元/箱,每箱12瓶,销售价28元/瓶;双柚汁复合果汁饮品进价是4.6元/瓶,销售价13元/瓶。按销售价计算,上述超过保质期的7种食品货值金额为730元。因当事人没有销售记录,且无证据证明其销售过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哈塔橘子味波子汽水饮料10瓶、哈塔原味波子汽水饮料13瓶、荔枝味果味汽水饮料7瓶、凤梨味果味汽水饮料12瓶、双柚汁复合果汁饮品6瓶、岩狐7号啤酒(无麸质拉格)4瓶和岩狐1号啤酒(淡色艾尔)4瓶;二、罚款8000元,上缴国库。
8000.00元
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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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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