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河西区王莉蔬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金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3MA06UQJP25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友谊菜市场1D13-3、4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西市监处罚〔2024〕567号
当事人于2024年5月中旬开始在美团外卖平台“安心菜场(蔬菜 水果 鲜肉友谊市场店)”网店挂单上架销售市场内其它商户的食品,顾客在网上下单后当事人从友谊菜市场内其它商户帮助顾客购买后交由外卖骑手送到顾客手里完成交易。截止2024年7月22日,“油炸萝卜丸子”共以9.2元/份(250克)销售了14份;“现煮花生+毛豆”共以13.41元/份(500克)销售了2份;“山西凉皮+牛筋面”共以11.16元/份(500克)销售了2份;“水煮毛豆”共以6元/份(250克)销售了3份;“秘制糯米藕熟”共以12.5元/份(300克)销售了1份;“滋滋烤串面筋串”、“安井火锅油条”、“现煮五香花生”未售出。山西凉皮2024年6月8日顾客订单:共以8.8元/份(500克)销售了1份;散装馒头(4个)共以2.5元/份销售了1份。截止2024年8月14日,“大饼”共以5.6元/份(280-300克)销售了3份;当事人经营上述食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225.38元,违法所得225.38元。 当事人销售的“葱花饼”、“酱香饼”、“葱油饼”网页标注有“市场代买”字样,不满足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的构成要件。 另外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怡宝饮用纯净水网页链接标注食品名称为怡宝矿泉水,网页销售标注食品名称与实物标签不相符。 当事人上述网页销售标注食品名称与实物标签不相符的行为满足网上销售食品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行为的构成要件。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25.38元;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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