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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南区东荆街小刘修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威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3MA4DRFG30W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汉南区东城垸农场东荆街4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经开市监处罚〔2026〕3号
2025年1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地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店内发现有3辆改装了座椅的电动车,车架号分别为37822508567166、160222552048889、337822508567173。 当事人承认涉案电动车与合格证上外观不一致,座椅进行了改装。当事人是于2025年8月30日从东西湖中小企业城购进的,其中车架编号为160222552048889的车辆进价为1200,售价1400元,车架编号为337822508567166的车辆进价为1290,售价为1500元,车架编号337822508567173的车辆进价为1290元,售价为1500元。当事人表示这三台电动车不能带小孩,东西没地方放,一直无法售出。所以就进行了改装,希望能尽快卖出。 当事人已将上述改装了座椅的电动自行车全部退回上游供货商。...[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下列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二)销售无合法来源或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的;”之规定并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鄂市监法规〔2023〕7号)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承办人员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罚款2600元。
2600.00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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