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明洋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5MA784MTF6F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城西工业园区8区2丘2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0
(2022)新23民终2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韩**,黄**
奇台县鑫誉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8
2022-05-27
(2022)新23民终2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韩**、黄**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360002.39元
民事案件
2
2021-11-16
2021-06-15
(2021)新2325执保87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誉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韩**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737425.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奇)应急罚〔2024〕10号
奇台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在循环水池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循环水池靠墙一侧路面倾斜放置2台抽水发动机,发动机皮带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奇台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循环水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 一、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一:奇台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违法行为二:奇台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池靠墙一侧路面倾斜放置2台抽水发动机,发动机皮带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按照《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第6.1.6要求,发动机皮带传动部位应当安装防护装置,该公司的2台抽水发动机未安装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
1.奇台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奇)应急现记〔2024〕74号《现场检查记录》与(奇)应急责改〔2024〕73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打印件各1份;
3.执法检查视频资料1份,现场执法检查证据资料2份;
4.奇台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林发杰调查询问笔录1份;
5.奇台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员叶自然调查询问笔录1份。
以上第1项证据证明奇台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奇台县境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属于奇台县管辖,执法对象符合法律规定;第2-5项证据证明奇台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池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循环水池旁的2台抽水发动机皮带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10000.00元
奇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4-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