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陇南市玖安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三德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02MABNYKFW5T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成县抛沙镇高桥村顺通物流园二期G33 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陇环(成)罚字﹝2024﹞5号
2024年6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在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检测过程中,未合理布局、使用移动摄像头,视频监控数据不能反映检测采样全过程;在对车牌为甘E8U912的车辆尾气检测时,未按《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2.4.4)要求,将废气采样探头固定在排气管上,检测过程中滑落四次,重新插回四次,导致采样探头插入汽车排气管中深度不足40厘米,检测数据失真,最后出具合格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单。
1、没收违法所得叁佰捌拾元整(380元整)。2、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元整(122000元整)。
122000.00元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
2024-07-16
2
(陇)市监罚﹝2024﹞2-7号
陇南市玖安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第一项“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的规定
对陇南市玖安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3000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0000.00元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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