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杰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惠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205MA775QQC85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龙翔路21号、23号、2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24
2023-08-02
(2022)新0103民初8240号
执行异议之诉
克拉玛依市杰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22
2022-05-11
(2022)新0103执异28号
公证债权文书
新疆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9号
2026年8月27日,我大队对克拉玛依市杰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并于2026年9月22日收到新疆德明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报告编号:2026-DMH-000587),经检测该场所使用10具由江门劳士国际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L-ZFZD-E5W1200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该场所共配备此规格型号消防应急照明灯10具,其中2具送检新疆德明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该规格型号应急照明灯具光源应急点亮后,灯具光通量(1#灯具光通量平均值为21.4lm,2#灯具光通量平均值为22.4lm)低于其标称的应急光通量,不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24)第 5.5.2.2 条之规定,经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该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克拉玛依市杰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负法律责任
给予克拉玛依市杰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没收8具由江门劳士国际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L-ZFZD-E5W1200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元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