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慕可烘焙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英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2MA71UWCP2L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步行商业街4号楼6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罚〔2025〕102号
经查,当事人在位于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步行商业街4号楼6号商铺的灵台县慕可烘焙店主要从事糕点、蛋糕加工及销售。2025年08月0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裱花蛋糕间货架上放置的雪瑞 食品添加剂 复配着色剂(粉红色)、展厨 装饰糖珠等共计6种7瓶食品原料,经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共同确认已超过保质期,且与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混放,也未进行单独标记。同时,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供货商资质证件、合格证明及购进票据,未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无法证明其购进渠道及合法性。2025年9月5日、9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灵台县慕可烘焙店负责人(马英英)进行了询问调查,经调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货值金额为100元。因灵台县慕可烘焙店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且当事人未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及《食品原料使用记录》,食品原料购进数量和使用数量无法核实,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对灵台县慕可烘焙店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2000元;
3.没收非法财物:依法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详见《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5080501);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灵台县市场监管局
2025-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