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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文峰山殡仪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帆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26MA7DKX617F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玉水街道安家渡村水龙子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江市监处﹝2025﹞71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1年12月17日,2023年1月18日正式运营,主要从事殡葬服务。 1.公墓销售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德江县龙盘山公墓属经营性公墓,2014年公墓投入运营。依据《德江县物价局印发关于德江县龙盘山人文纪念园公墓墓位价格的通知》(德价价〔2013〕3号)规定“1.经济墓型:平墓(无墓碑)1000元,白鹭型(0.8m×0.7m)2580元;2.中档墓型:祥安居型(1.0m×0.9m)4600元;3.高档墓型:富贵吉祥型(1.0m×0.9m)7200元;4.艺术墓型、个性化墓型:双方协商”,龙盘山公墓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方式。2025年4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公示栏中公示的高中档双人墓碑型(个性化、艺术化)价格为:16800元、26800元、46800元,经现场查看当事人档案室内存放的公墓销售合同,发现2015年9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有14座公墓销售价格分别为:60800元、62800元、51800元、55800元、55800元、60080元、56800元、51800元、58000元、59800元、61800元、55800元、62800元、58000元,均高于当事人公示的最高价。上述14座墓位中有13座是丧者家属与德江县龙盘山殡仪馆签订的销售合同,出卖人系德江县龙盘山殡仪馆,其销售主体应为德江县龙盘山殡仪馆。有1座墓位是丧者家属与当事人签订销售合同,出卖人系当事人,销售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销售价格:60800元。因此,当事人公墓销售多收价款为14000元(60800元-46800=14000元),即违法所得14000元。 2.吊唁厅堂内布置及前堂布置项目收费未执行进销差价率。经查,依据《德江县物价局关于德江县龙盘山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德价价〔2012〕3号)“一、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三)其他殡葬用品的销售价格由殡仪馆按进销差率不超过40%的标准执行”和《德江县发改局关于德江县文峰山殡仪馆殡仪服务暂行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德发改价〔2023〕1号)“一、殡仪服务暂行收费项目及标准,(二)除(一)项外,文峰山殡仪馆其他暂行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原物价局印发《关于德江县龙盘山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德价价〔2012〕3号)文件执行”的规定,当事人吊唁厅堂内布置及前堂布置项目收费应当按照进销差率不超过40%的标准执行。2025年5月9日,经本局向德江县发改局函询,该局未作回复。依据2020年8月1日起试行的《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0〕611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殡葬基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普通吊唁厅堂租赁、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服务。”和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财政补贴情况,并兼顾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该文件明确规定“殡葬延伸
罚款15.25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52580.00元
德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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