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静海金诺口腔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静静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MACM1KTA59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管埔头还迁保障房三号公建二层A208L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静海卫放罚〔2026]0002号
2026年4月20日,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静海区卫生监督所)收到来自12345为民热线的承办单:反映内容为金诺口腔,地址:静海区华康街道怡湖园小区底商,金诺口腔口腔CT,没有许可证。2026年4月21日,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静海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张泽坤、李辉针对投诉举报内容对天津静海金诺口腔诊所有限责任公司放射诊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1、该单位现场不能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2、该单位现场发现一台规格型号为Bondream 3D-1020MS的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3.现场检查与该规格型号为Bondream 3D-1020MS的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连接的电脑,电脑软件显示有一张口腔ct影像图片,拍摄时间显示为2026年4月19日。2026年04月22日上午,对该公司负责人李会鑫就现场发现的违法事实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经过调查核实,依法查明天津静海金诺口腔诊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21日在该公司内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本机关依法查明位于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管埔头还迁保障房三号公建二层208L的天津静海金诺口腔诊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21日在该公司内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行为。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2026-04-21);2、《询问笔录(李会鑫)》(2026-04-22);3、《营业执照》复印件;4、《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5、委托书;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现场照片4张为证。天津静海金诺口腔诊所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天津市放射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放射诊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裁量情节: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时间3个月(含)以下的,裁量类别为从轻,裁量基准为警告,并处2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该公司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时间为3天,不足3个月,且未造成后果,故给予从轻处罚的规定,决定予以天津静海金诺口腔诊所有限责任公司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
1000.00元
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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