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家万福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伟 | 注册资本:0.000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682MA0A19A424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定州市号头庄乡唐家庄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定市监处罚【2023】199号
2023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定州市号头庄乡唐家庄村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定州市家万福超市未按规定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不能提供经营的雪莲、雪莲冰的进货查验记录,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其送达了定市监责改【2023】叮咛-1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0009361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限其7日内按规定改正。2023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定州市家万福超市检查时,发现该店仍未按规定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7
2
冀市监保处〔2023〕13068223000270号
2023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定州市号头庄乡唐家庄村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定州市家万福超市未按规定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不能提供经营的雪莲、雪莲冰的进货查验记录,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其送达了定市监责改【2023】叮咛-1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0009361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限其7日内按规定改正。2023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定州市家万福超市检查时,发现该店仍未按规定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0.5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5000.00元
河北省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