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园丁食府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光秋 | 注册资本:4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91331850615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1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虹处﹝2025﹞092025000006号
当事人主要从事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等商品的销售。当事人于2024年9月11日从供应商上海市虹口区国名百货店处以人民币15元/盒的价格购进2A智能快速充电器套装5盒,外包装上标示:东莞市博创优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石鼓龙口路1号1栋3单元401室,执行标准:GB4943.1-2011。当事人以22元/盒的价格在线下售出上述涉案商品贰盒,在美团平台上售出上述涉案商品壹盒,标价25元,实收20.69元。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当事人销售的充电头属于电源产品需要强制性认证,但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经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该涉案商品无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未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至2024年12月2日,当事人售出该涉案产品叁盒,获得违法所得19.69元,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08.69元。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日将上述涉案商品下架并已自行销毁。
没收违法所得0.001969万元,罚款0.006500万元
65.00元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1
2
沪市监虹处﹝2023﹞092023001513号
当事人上海园丁食府主要经营销售食用农产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等(已不从事餐饮),于2023年3月6日从上海市宝山区兆丰水产行购进该被抽样批次的“鲫鱼”,共进了15.2斤,进价为10元/斤。上述鲫鱼于2023年3月6日起放于当事人在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121号的店铺中对外销售,其中“鲫鱼”售价12元/斤,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抽样单编号:DBJ23310109273333011,抽样加备样数量5.25斤,抽样时购买样的价格是12元/斤。后当事人销售完剩余的9.95斤,售价为12元/斤,无库存。上述食用农产品货值金额为182.4元,本案违法所得为销售总额-进货成本,即182.4-15.2×10=30.4元。当事人能够提供涉案鲫鱼的进货凭证,但当事人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3年3月28日,我局收到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3-NCP-虹口-0541),抽样“鲫鱼”经抽样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3月29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2023-NCP-虹口-0541),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鲫鱼,并贴出召回公告。截止调查终结并无消费者前来退回所购鲫鱼。
没收违法所得0.003040万元,罚款1.000000万元
10000.00元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