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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范和兴副食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范和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1MA6PTE8D4T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新亚洲体育城水晶堡D13幢H-178号一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官处罚〔2023〕44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17日以人民币30元/盒的价格从云南滇观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踏月还乡”月饼礼盒(其中每个礼盒月饼里面有三乡荞饼1枚,净含量:400克、生产日期:2023年9月3日、保质期:40天与广式水果味月饼4枚,净含量:100克、生产日期:2023年8月20日、保质期:60天)共10盒,合计人民币300元,尔后堆放在官渡区范和兴副食品经营部内进行销售。2023年9月30日,投诉人从昆明片区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新亚洲体育城水晶堡D13幢H-178号一楼的“官渡区范和兴副食品经营部”购买了一盒价值人民币48元的“踏月还乡”月饼礼盒,发现礼盒内的三乡荞饼已发霉变质,经投诉,于2023年9月30日被我局查获,至被查获时止,该经营部店内除去投诉人购买的1盒,还剩余9盒未售出,且投诉人购买的1盒仅退货未退款,至此上述腐败变质的月饼的全部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480元,获取的违法所得应为人民币4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一、没收腐败变质的月饼10盒;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8元;三、对销售腐败变质的月饼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48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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