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穴市梅川福清副食日杂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洪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82MA49X4KK4A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穴市梅川镇文昌路北12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6〕1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份从武穴供销商处购进木耳、香菇等散装食品,而后盛放在店内容器或外包装物内以称重计量的方式对外销售。至2025年10月28日,执法人员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期满后再次对当事人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销售的木耳、香菇等散装食品仍未在容器和外包装上标明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地址等信息,致使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散装食品无法确定是否超过保质期。由于当事人销售上述散装食品只能提供部分进货单,且未建立销货台账,导致销货数量和货值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6000元罚款。
600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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