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尚峰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64PBM8D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黄沙岗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23
(2024)赣0983民初49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
侯*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0-06-19
(2020)粤1303民初1693号
运输合同纠纷
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
张**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3
2019-10-16
(2019)赣0983民初53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敖**,敖**,曾**,简**
陈**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01
2020-07-21
(2020)粤2071执9299号之一
行政案件执行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1-01
2020-07-21
(2020)粤2071执9301号之一
行政案件执行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29
2020-07-21
(2020)粤2071执9296号之一
行政案件执行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2-29
2020-07-21
(2020)粤2071执9300号之一
行政案件执行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8-12
2020-05-15
(2020)粤2071行审780号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与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6
2020-08-12
2020-07-30
(2020)粤2071行审1222号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与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7
2020-07-07
2020-05-26
(2020)粤2071行审776号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与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20-06-21
2020-05-19
(2020)粤2071行审779号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与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20-06-20
2020-05-08
(2020)粤2071行审778号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与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20-06-20
2020-05-19
(2020)粤2071行审777号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与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佛交罚﹝2026﹞00986号
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BM766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违法超限运输案
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罚款壹万叁仟元整
13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7
2
粤惠阳交罚﹝2025﹞01101号
2025年02月24日01时41分,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雇佣的驾驶员驾驶赣CCF456重型半挂牵引车在G205线K2935+200惠阳新圩塘吓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被检测,经检测查证,该车总重54.285吨,轴数是6轴,限重49.000吨,超限5.285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非现场检测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2500.00元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16
3
粤江开交罚﹝2025﹞00061号
2024年11月26日13时45分,安排驾驶员驾驶赣C2Q813重型仓栅式货车,从鹤山运往开平,途经水口镇新风(地址:水口镇新风(S273线K100+775m))的治超非现场监测点过磅检测,该车执法总重39.195吨,轴数是4轴,限重36.000吨,超限3.195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发现当事人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12
4
深交罚决第﹝2025﹞ZD00815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4年05月30日10时41分在(违法地点)龙华区樟阁路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07
5
樟树交﹝超﹞罚﹝2024﹞0222号
高安市鑫马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胡勇驾驶车号为赣C575J6(二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为31.87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18吨,其超限超载13.87吨,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元)
6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