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全客隆购物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庄景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322MA21GT1E9H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宿迁市沭阳县钱集镇滨湖新区六塘路中段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1
(2024)苏0804民初100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淮安畅琪贸易有限公司
沭阳县全客隆购物中心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
2025-01-22
(2024)苏0804民初100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淮安畅琪贸易有限公司
沭阳县全客隆购物中心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沭市监处罚〔2023〕15029号
当事人于2023年9月18日从沭阳县城润信农贸市场周成喜蔬菜批发部,以0.8元/斤(1.6元/公斤)的价格购进芹菜74斤(37公斤),货款59元当场付清。尔后,当事人将购进的上述芹菜放在沭阳县钱集镇滨湖新区六塘路中段的住所内农产品区,以1.96元/公斤(0.98元/斤)的价格对外称重销售。2023年9月18日,山东匠造检测有限公司受本局委托,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芹菜进行抽检。2023年10月20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No:BG20230919-131)和本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各1份。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的,视为认可检验结论。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芹菜违法所得11元,货值金额70元(实际收款去掉零头)。
罚款金额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