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喜凌电子商务工作室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贺玲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3MA8PEPLH1E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356号徽商国际大厦300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市监庐处罚﹝2023﹞805号
未取得销售散装食品许可的情况下向消费者进行散装食品销售;未按规定对食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及进货查验记录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8.78元;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1
2
合市监处罚〔2023〕805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主要从事网络预包装食品销售。当事人在抖音APP平台商城上经营的店铺名称“食客部落”,在该店铺使用的营业执照均为当事人所有。经办案人员调查,当事人在店铺中销售过一款食品,名称“金磨坊手撕素牛排”,该食品包装上计量方式:散装称重。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购买后,由厂家直接称重发货。所以办案人员认为,当事人销售的“金磨坊手撕素牛排”为散装食品。另,上述食品在当事人网络平台上进行收款,其零售价格为5.9元/份(1份为8包),成本价格为4.3元/份(1份为8包),共销售12单,因当事人所售包数不同,导致其零售价格不同,所以当事人成本价格也有所不同。经办案人员调查,当事人在网络平台共销售12单,销售总额为108元,成本价为84.9元,平台手续费为2%共计2.16元,所以当事人的违法所得金额为18.78元。另查明,当事人在网络平台销售上述食品未在公司建立索证索票记录及进货查验记录。另,合肥市庐阳区喜凌电子商务工作室公司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
1;警告; 2;罚款壹仟元; 3;没收违法所得壹拾捌元柒角捌分。
1000.00元
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