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灵水谣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秀英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MADXP5GQ5W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富源幸福里S7-201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处罚﹝2025﹞005号
经查:该店是2024年10月12日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未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后厨未设置冷食类制品加工专间或区域。该店是2024年11月1日开始营业,冷食类制品是从2024年11月15日左右开始制售的,水果拼盘是通过抖音套餐销售的,店内未直接销售。套餐价格为168.8元-568元不等,其中水果拼盘的利润5元/份,截止查获之日,水果拼盘套餐共销售100套,共计共获利500元。当事人承认上述事实并签字确认。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食品经营者地址迁移,不在原许可的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或者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发生变化,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未升高的;(二)增加经营项目类型,但增加的经营项目所需的经营条件被已经取得许可的经营项目涵盖的;(三)违法行为轻微,未对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除许可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15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5-02-21
2
巴临市监车处罚﹝2025﹞005号
该店是2024年10月12日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未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后厨未设置冷食类制品加工专间或区域。该店是2024年11月1日开始营业,冷食类制品是从2024年11月15日左右开始制售的,水果拼盘是通过抖音套餐销售的,店内未直接销售。套餐价格为168.8元-568元不等,其中水果拼盘的利润5元/份,截止查获之日,水果拼盘套餐共销售100套,共计共获利5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500元;2.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
15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5-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