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沙市雨花区宸美兰积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袁淑琴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11MA4R412F97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曙光中路288,290,292,294,296号202号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0
买卖合同纠纷
湖南医佰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宸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30
2021-10-08
(2021)渝0105民初1855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张**,李**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944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雨卫医罚字﹝2025﹞021号
于2025年9月12日,在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曙光中路55号华润大楼一至三层,使用护士王艳为1名顾客开展激光脱毛的医疗美容服务
罚款11000元
11000.00元
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健康局
2025-11-11
2
雨市监处罚(2024)194号
当事人无法提供化妆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直接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化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保存相关凭证,如实记录化妆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净含量、购进数量、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日期等内容。”的规定,属于化妆品经营者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
(1)给予警告;(2)并处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