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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玉军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283MA0DNXPP8U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迁安市杨店子镇洼里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保秦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长兴县人民法院
2
2023-06-13
(2023)浙0522民初4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河北保秦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于**,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长兴县人民法院
3
2023-03-10
(2023)浙0522民初4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河北保秦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于**,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长兴县人民法院
4
2022-12-26
(2022)冀0283民初6218号
借款合同纠纷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马**
迁安市人民法院
5
2022-04-12
(2022)冀0283民初556号
追偿权纠纷
河北品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王**,李**
迁安市人民法院
6
2021-11-24
(2021)冀08民终36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崔*
董*,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9-14
(2021)冀0823民初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董*,董**
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崔*,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平泉市人民法院
8
2021-07-06
(2021)冀02民终46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开平支公司开平镇营销服务部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杨*,钱**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5-19
(2021)冀02民终34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王**,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马**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5-11
(2021)冀0223民初5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钱**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开平支公司开平镇营销服务部
滦州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6-0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昌黎县亿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闫**,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开庭传票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4-0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昌黎县亿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闫**,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8
(2023)冀0304民初16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祖宏磊、祖宏扬
闫**,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
4
2023-12-3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祖宏磊、祖宏扬
闫**,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
5
2023-11-30
(2023)冀0104民初1487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李*,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6
2023-10-29
(2023)冀0304刑初46号
交通肇事
祖宏磊、祖宏扬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闫**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
7
2023-10-15
(2023)冀0104民初1479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李建辉、唐山滦海物流有限公司
孙**,董**,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8
2023-09-2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李*,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9
2023-09-19
(2023)冀0104民初1149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李**,杨**,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10
2023-09-19
(2023)冀0104民初114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谢**,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3
2023-08-01
(2023)冀0208民初4912号
追偿权纠纷
河北品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马**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3268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7-01
2021-12-06
(2021)冀0208民初63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24
2021-11-04
(2021)冀0283民初5796号
追偿权纠纷
河北品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李**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6-28
2021-01-22
(2020)冀0208民初15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4295.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6-28
2020-12-07
(2020)冀0208民初1568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4-21
2021-04-12
(2021)冀0827民初8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魏**、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31
2020-12-11
(2020)冀0827财保168号
其他民事
张**、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8
2020-12-30
2020-12-22
(2020)冀0225民初29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康*与吴**、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1595.1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交﹝密﹞﹝2026﹞第0301-005196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现案件调查终结,认为当事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号为C19218B011的违法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本机关于2026年01月28日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贰仟捌佰元整。
2800.00元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2026-01-28
2
京交﹝顺﹞﹝2025﹞第0809-062281号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其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10月25日01时40分,受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的驾驶员牛建驾驶冀HD7207号蓝色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冀B22HD挂号绿色广通达牌重型自卸半挂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顺密路与木孙路交叉口东100米,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冀HD7207号车、冀B22HD挂号车均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冀B22HD挂号车的车辆所有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该车载有沙子40吨,由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河南寨村料场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中建华诚混凝土搅拌站,此次运输承运人为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托运人为中建华诚混凝土搅拌站,双方商议运费500元,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收取运费。当事人未获得违法所得。认定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500.00元
顺义区交通局
2025-10-28
3
京交﹝房﹞﹝2025﹞第0613-045529号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此行为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2000.00元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2025-08-06
4
京交﹝顺﹞﹝2025﹞第0809-023060号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04月28日10时17分,两名执法人员在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木林村木林超限检测站院内对京AXZ5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冀B22HD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的驾驶员吴铮出示证件后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京AXZ568号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冀B22HD挂号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冀B22HD挂号车车辆所有人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等。该车载有陶粒30吨,由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河南寨村料场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朝阳路与五环辅路交叉口工地。此次运输承运人为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托运人为吴占国,双方商议运费800元,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收取运费。当事人未获得违法所得。认定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800.00元
顺义区交通局
2025-04-28
5
京交﹝顺﹞﹝2025﹞第0809-009267号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其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03月04日16时36分,受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的驾驶员汪桂强驾驶京ANR808号车牵引冀B22HD挂号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木林村木林超限检测站,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京ANR808号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冀B22HD挂号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该车载有沙子,车货总重101吨,由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张百湾镇张百湾村料场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管庄村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此次运输承运人为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托运人为刘大龙,双方议价运费3000元,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收取此次运费。当事人未获得违法所得。认定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3000.00元
顺义区交通局
2025-03-05
6
青交罚决﹝2024﹞2A00026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冀B2C656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
贰仟伍佰元
2500.00元
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23
7
青交罚决﹝2023﹞0155
迁安市禄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指使货运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案
罚款伍佰元
500.00元
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06-24
8
青交罚决﹝2023﹞0051
指使冀B0J568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案
罚款伍佰元
500.00元
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04-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10-2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