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梨树县梨树镇广聚源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22MA1806GX40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梨树镇教育花园3号楼商网3107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梨市监处罚〔2024〕39号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烟草制品于2024年05月19日从梨树县梨树镇周边商店购进的,未能提供采购票据,现场未进行销售。按照梨树县烟草专卖局出具的当事人涉案物品核价表为10143元,本案的货值金额1014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梨树县烟草专卖局于2024年07月12日向本局移送了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一案,被移送的案件经营主体名称为梨树县梨树镇广聚源超市。经主管领导批准本局于2024年07月15日对梨树县梨树镇广聚源超市涉嫌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现场未向本局提供经营烟草制品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对其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供认不讳。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的烟草制品于2024年05月19日从梨树县梨树镇周边商店购进的,未能提供采购票据,现场未进行销售。按照梨树县烟草专卖局出具的当事人涉案物品核价表为10143元,本案的货值金额10143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项“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 梨树县烟草专卖局随函附案件材料中的鉴别检验报告(No.R-ZW2224050784)显示当事人经营的烟草制品为真品烟、当事人涉案烟草制品的货值金额10143元,没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可以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2028.60元
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