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前王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栋 |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404L154559088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峄城区底阁镇前王村234省道208公里处路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峄市监质监处罚〔2023〕51号
"根据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10日移交来的线索,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山东创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信检测)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于10月13日对当事人正在销售的标有“金跃泰车用尿素溶液,生产日期:2023.8.22,生产单位地址: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枣台路”等字样的车用尿素溶液依法进行抽查检验,10月16日创信检测出具了报告编号为(23)CX1014041检验报告,车用尿素溶液依据GB29518-2013标准所检项目中钙、钠不合格。创信检测以邮寄的方式,10月17日将检测报告邮至我局,接此报告后,我局执法人员迅速于10月17日将编号为(23)CX1014042检验报告、《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告知书》(峄市监质监告[2023]25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峄市监质监责改[2023]11号)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如果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当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同时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了二次检查,所抽检的金跃泰车用尿素溶液剩余8桶(含备样),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峄市监强制[2023]7号)和财物清单(202307),进行了扣押措施。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向我局提出复检要求,此次检验为最终结论。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26日以34元/桶的价格从山东金跃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购进金跃泰牌车用尿素溶液(20千克/桶)60桶,生产日期2022年8月22日,购进总金额2040元,当时用空桶42个抵了420元,合计共花费1620元。有购进收据,未开具发票,未建立台账。而后以40元/桶的价格对外销售,截止10月13日抽检时还剩余9桶,一桶用于抽检(35元/桶),一桶做为备样。其它的未销售。送达不合格抽检报告时,还剩余8桶(含备样)。已被实施强制措施。营业额2075元,共获利约307元。上述车用尿素溶液经山东创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10月16日创信检测出具了报告编号为(23)CX1014041检验报告,结论为:该样品按GB29518-2013标准检测为不合格。在所检项目中,钙/(mg/kg)质量标准不大于0.5,检验结果1.2;钠/(mg/kg)质量标准不大于0.5,检验结果2.2,两项判定不合格。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向我局提出复检要求。此次检验为最终结论。
以上事实有实物照片、询问笔录、证明材料等证据在案佐证。"
"1、没收剩余未销售金跃泰车用尿素溶液8桶;
2、没收违法所得307元,上缴国库;
3、罚款2400元,上缴国库。
罚没款共计2707元,上缴国库。"
2400.00元
枣庄市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