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明树门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向泉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800666301619P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永定区大庸桥居委会张家岗3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3-04
(2016)鄂0192民初33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张家界明树门窗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18-03-04
(2016)鄂0192民初33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家界明树门窗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张家界明树门窗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17-03-23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张家界明树门窗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6-25
2019-06-12
(2019)湘0121民初355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张家界明树门窗有限公司与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445843.58元
民事案件
2
2017-07-29
2017-01-10
(2016)鄂0192民初33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张家界明树门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07-27
2017-07-02
(2016)鄂0192民初3360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张家界明树门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市监处罚〔2025〕3号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经营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事实。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1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13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9-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