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惠诚机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惠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881570428340U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开发区兴源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5〕0614号
涉案4台特种设备系电动单梁起重机(产品编号:1210148、2012年12月经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首次检验合格;产品编号:1210147、2012年12月经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首次检验合格;产品编号:1302119、2013年5月经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首次检验合格;产品编号:1302120、2013年5月经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首次检验合格,使用单位均为安徽惠诚机械有限公司)经首次检验合格后,自新装至2023年6月期间,均未在下次定期检验日期到期后进行定期检验。2023年6月1日,桐城市众诚玻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当事人车间进行加工经营活动,车间内设备设施一并交由桐城市众诚玻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当事人出租车间及车间内的设备设施时,涉案的特种设备处于未经定期检验状态。桐城市众诚玻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将租赁车间转租桐城浩海玻璃有限公司。另查明,当事人将车间出租给桐城市众诚玻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单独约定涉案特种设备的使用费用,违法所得无法计算。2025年8月,当事人办理了4台涉案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2025年9月,上述四台涉案特种设备经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验结论均为合格。
1;罚款壹万元。
10000.00元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