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三元丽都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振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13MA6UK3C259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中段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4-08-13
2014-08-13
(2013)雁执字第00615号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对西安市雁塔区三元丽都酒店行政处罚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雁消行罚决字〔2025〕第0031号
2025年2月18日,雁塔大队执法监督员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丈八北路中段的西安市雁塔区三元丽都酒店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第五层未设置防排烟系统;2.无末端试水泄水装置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对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雁消限字〔2025〕第 0079 号)。2025 年05 月21 日根据《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雁消限字〔2025〕第 0079 号)期限要求,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第五层未设置防排烟系统隐患未整改完毕,存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2025年2月18日,雁塔大队执法监督员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丈八北路中段的西安市雁塔区三元丽都酒店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第五层未设置防排烟系统;2.无末端试水泄水装置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对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雁消限字〔2025〕第 0079 号)。2025 年05 月21 日根据《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雁消限字〔2025〕第 0079 号)期限要求,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第五层未设置防排烟系统隐患未整改完毕,存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西安市雁塔区三元丽都酒店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