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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洛湾煤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7680030747F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松定霍洛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2-27
2025-11-04
(2025)内0627民初3916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霍洛湾煤矿;榆林某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2907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10-17
2023-12-01
(2023)内0627民初2411号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马**、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洛湾煤矿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伊)煤监管罚﹝2026﹞1022号
煤矿3-1煤西翼运输大巷、西翼回风大巷延伸掘进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洛湾煤矿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60000.00)的行政处罚。
46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6-06-23
2
伊农水罚﹝2026﹞2001号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洛湾煤矿采空区绿化治理工程项目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元)
55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农牧和水利局
2026-05-26
3
蒙(伊)煤监管罚﹝2025﹞11010号
1.31111B综采工作面胶带机编号300架处敷设的高、低压电缆的间距小于0.1m的要求。2.31111B辅运顺槽作为采煤工作面运输人员和材料设备的机车主要运输巷道,巷道两侧未安装有反光标识或照明。3.31111B回风顺槽长期做无轨胶轮车运输通道无照明灯或反光标识。4.中央变电所高压隔爆开关的进线铠装电缆接地线连接在电缆压线板上,未与喇叭嘴外壳直接连接。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限10日内改正;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参万元整(30,000.00)、2.责令限5日内改正;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参万元整(30,000.00)、3.责令限5日内改正;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参万元整(30,000.00)、4.责令限5日内改正;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参万元整(30,000.00)。合并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12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5-11-24
4
蒙(伊)煤监管罚﹝2025﹞11006号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未设置瓦斯涌出功能参数;2.A-2-45支巷注浆墙外局部顶板裸露和破碎,存在危矸,未加强支护;3.西翼运输大巷37号胶带输送机处消防支管U型销插接不到位。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未设置瓦斯涌出功能参数:2.A-2-45支巷注浆墙外局部顶板裸露和破碎,存在危矸,未加强支护;3.西翼运输大巷37号胶带输送机处消防支管U型销插接不到位。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O1029-2019)4.9;2.《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3.《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2.《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3.《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分别1.处煤矿罚款3万元整(30.000.00);2.处煤矿罚款3万元整(30.000.00);3.处煤矿罚款3万元整(3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12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5-11-20
5
蒙(伊)矿安罚﹝2025﹞11001号
1.31112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790米处不同直径的低压电缆同钩吊挂。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第四百六十五条(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2.31111辅运顺槽防火门墙的一帮未构筑墙垛。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三)煤矿的主要生产系统、安全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矿井防灭火技术规范》(A01044-2007)4.1.4条(墙体由立柱顶梁、墙板上涂抹的黏土、石灰石或砂浆组成,用作临时密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给予下行政处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针对第2条行为,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煤矿的主要生产系统、安全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的规定。
:处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针对第2条行为,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煤矿的主要生产系统、安全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的规定。《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二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煤矿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140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5-07-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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