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朗鑫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建伟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5MA382KW84P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恩江南路南海名都D栋2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永市监企处罚〔2024〕26号
当事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的年度报告,因长期停业未经营未申报纳税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且向当事人送达的法律文书被邮政部门因查无此企业无人签收被退回,我局于2024年6月12日发布了《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公告》,公告期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
当事人自2023年度以来未从事正常经营活动,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涉嫌构成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0.00元
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