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俪华海韵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晓丽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102MA7DXBBM1A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庞家庄子工业园11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港市监处罚〔2025〕190号
经查,当事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报送2023年度年报。当事人于2025年5月12日补报2023年度年报时,资产状况信息没有按照企业真实的资产状况信息填写。
当事人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报送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500,上缴国库。
当事人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公司未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综上所述,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1500.00元
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