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浙江中彦燃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姜美飞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90368666576XH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菜市路185号财富商务楼90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6-01
2015-07-21
(2015)舟普执民字第1046-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普陀支行与浙江浩顺船务有限公司、丁*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5-05-11
2015-05-11
(2015)舟定执民字第181号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与浙江浩顺船务有限公司、浙江中彦燃料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4-11-06
2014-11-06
(2014)舟普商初字第9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普陀支行与浙江浩顺船务有限公司、丁*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37781.69元
民事案件
4
2014-08-21
2014-08-21
(2014)舟普商初字第78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与浙江中彦燃料有限公司、姜**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419378.4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舟普市监处罚﹝2026﹞73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2日,被处罚人浙江中彦燃料有限公司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菜市路某号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的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的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6-03-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3
2022-07-01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4
2021-07-01
2020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