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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7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效刚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221MAAKEDYR2U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镇上寨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6
买卖合同纠纷
湖南双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刘**,神州盛大(河南)科创有限公司,贵州燚鑫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德庆奥新宇联合管道有限公司,刘**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4
买卖合同纠纷
湖南双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刘效刚;刘芬如;神州盛大(河南)科创有限公司;德庆奥新宇联合管道有限公司;贵州燚鑫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4﹞第136号
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玉舍大坪煤矿未按规定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17条的有关规定,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28条的规定应当处罚。
对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玉舍大坪煤矿未按规定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壹万圆整(¥10000.00)。
100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11-19
2
水自然资行处字﹝2024﹞第136号
2020年至2024年,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玉舍大坪煤矿,未按规定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该行为违反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对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玉舍大坪煤矿未按规定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壹万圆整(¥10000.00)。
100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11-19
3
水自然资行处字﹝2024﹞第75号
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未完善用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2010年6月以来,占用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镇上寨村32628平方米土地建设水城县玉舍大坪煤矿项目办公区相关设施,占用玉舍镇上寨村1824平方米土地建设炸药库,以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属“未批先建”违法占地建设。
一、责令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收到我局下达《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自行退还非法占用玉舍镇上寨村用于建设水城县玉舍大坪煤矿项目办公区32628平方米土地,自行退还非法占用玉舍镇上寨村用于建设炸药库1824平方米土地,交由玉舍镇玉舍社区(原上寨村)居民委员会接收管理。 二、没收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在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镇上寨村32628平方米土地建设的水城县玉舍大坪煤矿项目办公区相关设施,没收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在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镇上寨村1824平方米土地建设的炸药库,交由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镇人民政府接收处置。 三、对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镇上寨村32628平方米土地建设水城县玉舍大坪煤矿项目办公区的行为处以罚款(5元/平方米),对贵州嵩颖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六盘水市水城区玉舍镇上寨村1824平方米土地建设炸药库的行为处以罚款(5元/平方米),罚款共计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贰佰陆拾圆整(¥:172260.00)。
17226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11-07
4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4﹞238号
1.煤矿未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双全日”工作开展达不到要求。(1)未制定“双全日”工作方案;(2)未组建“首席专家”团队,未对各大系统、子系统进行梳理,未进行设计修复和安全确认;(3)2024年3月1日编制的《矿井防突专项设计》内容不完善,未对保护层开采进行比选论证,设计中矿井水平划分为+1889m和+1797m水平,实际水平划分为+1835m和+1658m水平,未按照K1-b→K9→K10→K13→K18→K26的煤层开采顺序进行开采,且未经上级公司审批;(4)岗位明白卡制作不规范,部分岗位明白卡未标注岗位风险,如液压支架工、架棚工、端头支护工等;部分职工入井未携带岗位明白卡,2024年5月29日检查时,11185综采工作面作业人员有3人未携带岗位明白卡;(5)“安全两员”管理体系不合理,将瓦斯超限作为“安全两员”奖惩考核指标;2.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未按规定整定,不能起到保护作用。11094回风巷双速绞车启动开关短路保护整定值计算为480A,实际设定为640A;井底水泵房3#潜水泵启动开关额定电流值计算为9A,实际设置为60A;11094回风巷局部通风机计算额定电流值36A,实际设置为116A;3.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不完善。煤矿矿区内有原山林沟煤矿、华兴煤矿等老空区,隐蔽致灾因素报告中未说明井田范围内老空区形成时间、范围、积水情况和补给来源;报告中未描述清楚导水裂隙带具体分布及波及范围,且缺少离层空间普查内容;4.11263回风巷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靠风门处风速低于0.25m/s,现场实测为0.16m/s;5.11185综采工作面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工作面上段4m长使用单体柱支护,其余段采用综采液压支架支护;6.未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1)《11185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运输巷超前支护为煤壁往外20m采用双排单体柱支护,实际现场煤壁往外7m为双排单体柱支护,7m往外为单排单体柱支护;采煤机附近有多台液压支架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接顶,部分支架间间隙超过200mm,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不大于200mm的要求;(2)11094回风巷反掘掘进工作面有4个托盘未紧贴岩面;7.煤矿防突机构配备的防突专业技术人员仅1人,少于2人;8.11094运输巷风门联锁装置失效,两道反向风门能同时打开;9.煤矿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录音功能不全:经查询和测试,录音功能仅能实现调度值班电话与其他电话的通话录音,除调度值班外的其他电话之间的通话不能录音。
1.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3.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5.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6.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7.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8.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9.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给予警告,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22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6-18
5
黔﹝水﹞煤安罚﹝2024﹞YSZD-0312号
企业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案
企业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
180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
2024-03-27
6
黔﹝水﹞煤安罚﹝2024﹞YSZD-1008号
11185综采工作面支护质量差:(1)下端头1#液压支架未接顶;(2)1#液压支架处顶板破碎未采取超前支护措施;(3)工作面有10台液压支架错架高度超过侧护板2/3,第18#支架背架;(4)上端头有2根长刚梁变形,部分单体液压支柱歪斜;(5)上出口超前支护范围内有3根液压支柱失效;(6)下出口超前支护不足20m,且单体液压支柱钻底严重,未穿柱鞋;(7)下出口约有5m段无人行道(行人通行需走刮板输送机机道),高度不足1.8m;(8)处理第68#~69#架处漏顶未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准备足够的支护材料(且使用折损的坑木、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煤矿处壹万伍仟伍佰元的罚款(¥15,500.00)
15500.00元
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
2024-01-23
7
黔煤安监执二罚﹝2023﹞232号
1.2023年10月10日零点班西翼集中运输巷维修工人违反煤矿作业规程,违章作业。《西翼集中运输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维修前先行采取临时支护后,由顶部至底部逐步扩帮,查看当班视频,现场工人陈贵平等4名工人未先行架设临时支护,由底部至顶部扩巷帮;2.安全管理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西翼集中运输巷2023年10月10日零点班视频,西翼集中运输巷陈贵平等4名维修工人违反《西翼集中运输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时,当班现场安全员张才兴对工人违章作业未制止;3.131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刮板输送机道,设置的逆向隔断装置不能正常使用;4.未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131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施工锚索,部分托盘未紧贴岩面,且有2根锚索失效。
分别1.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3.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给予警告,合并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
13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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