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北城叫了个炸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芳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2201MABRCW9G26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山城景苑CD区9#11#号楼29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市监处罚〔2026〕036号
经查,你(单位)经营的食品原料品名:美式汉堡胚,保质期:通风常温储存、保质期7天,-18℃冷冻储存、保质期30天,净含量:360克,生产日期:2026年02月06日,产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制造商:哈尔滨市佳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数量:8袋,上述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经查,乌兰浩特市北城叫了个炸鸡店经营的“美式汉堡胚”,购进时间是2026年 2月14日,进货价是4元/袋,数量:8 袋。共计:32元。这些食品原料统一是从乌兰浩特市广洋批发行购进的。通过当事人自述,当事人上述食品原料均没有单独销售,故无违法所得,过期后未使用,可以提供随货同行单及上游方资质。执法人员通过查阅随货同行单及当事人自述,货值金额共计3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3000.00元
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兰浩特市知识产权局)
2026-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