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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雷兴海注册资本:256.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62030071039071X5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新华路8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05
(2023)甘03民终297号
劳动争议
董**
金昌市镍城伟业劳务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6-16
劳动争议
董**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昌邮处﹝2026﹞1号
1月4日,我局收到包金钢的投诉举报信,举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分公司投递员许慧对2025年11月15日寄往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龙首新区派出所的挂号信(编号XA61338552741),存在投递收件人错误、未联系收件人、未核实代收权限的多重违规,且虚构约定收件人签收记录,未将信件实际送达目标收件单位,违反《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规定;金川区邮政公司未履行管理监督法定职责,未建立收件地址核验、签收信息核实机制,对许慧的多重违规行为未及时核查纠正,违反邮政普遍服务管理规范,构成服务失职,应承担相应行政及民事责任等问题。同日收到甘肃省邮政管理局《转办通知》(局普函〔2026〕1号),要求就包金钢上述同一举报问题进行核查处理。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1月9日对投递员许慧进行询问,对编号为XA61338552741挂号信的投递信息、运单轨迹及投递清单进行核查。经核查,2025年11月15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金川区分公司投递员许慧将编号为XA61338552741的挂号信投递到信件载明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龙盘巷10号”收发室进行按址投递,但未执行收件人签收流程。
“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金昌市邮政管理局
2026-02-03
2
甘公机公(派)行罚决字﹝2024﹞10117号
2024年9月11日05时48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在兰州中川国际机场货运1号检查通道托运兰州至成都的货物时,被兰州中川国际机场货运安检工作人员查出托运的货物中有草甘膦异丙胺盐50瓶(有毒物质),运单号:91374824其行为涉嫌在航空货物中夹带危险品,上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行政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甘肃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2024-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