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锦都淀粉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都新和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22MA1C5ERM7D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榆林镇街道8委1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处罚〔2026〕131号
经查,当事人系从事马铃薯粉条生产、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大名府老式手工马铃薯粉条”配料表:食用马铃薯淀粉、饮用水、食品添加剂、食用硫酸铝铵;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2323122206869;执行标准:GB/T23587;保质期:2年;产地:黑龙江省绥化市;生产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榆林镇街道8委1组;生产日期:2025年3月19日。
当事人于2025年3月19日生产90袋,每袋0.5kg,共计45kg销售单价为6.3元/袋,共计销售金额567.00元已全部售出。2026年5月11日主动在微信朋友圈及供货商“大名府干调店”发布食品召回公告,截至目前已全部销售,未能及时召回产品。其产品外包装的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值”标注1455KJ,经计算,实际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值”应为1442KJ,当事人未能提供“大名府老式手工马铃薯粉条”营养成分表检测报告,当事人生产的“大名府老式手工马铃薯粉条”涉嫌标签标注虚假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伍佰陆拾柒元整(¥567.00元),上缴国库。
2.罚款人民币贰仟零伍拾元整(¥1050.00元),上缴国库。
2050.00元
-
2026-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