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倪喜才生肉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倪喜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1MA0QN2A56W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鼎盛小区2号楼8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市监处罚〔2025〕044号
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本案不涉及货值金额,因此无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分别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应当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000.00元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6
2
五市监隆一所处字〔2024〕074号
当事人涉嫌销售食品未建立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7
3
五市监隆一处罚(2024)第008号
当事人涉嫌在经营食品过程中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