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南聚陶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翠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222MACT1U0Y01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名坊路东侧(源古陶瓷内1号厂房1层1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市监处罚﹝2026﹞100号
经查,该当事人旗下有名为“景德镇南聚陶瓷”的微信视频号,于2023年12月开始直播,当事人通过该直播间销售陶瓷产品。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体直播回放情况进行查看,发现当事人在2025年11月20日的直播中,存在2处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其他直播时间未发现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在2025年11月20日的直播回放中,当事人在“景德镇南聚陶瓷”的微信视频号直播间中宣传销售陶瓷产品,主播在直播中开展了三项宣传:一是称陶瓷“月销量达80万单”;二是展示“清雅名媛”作品登记证书;三是产品底款印有“景德珍藏”字样。经查,4.5寸碗当日销售44单、共47份,单价29.8元/份,其中3份因含运费单价为34.8元;6英寸面碗销售4单、共4份,单价29.8元/份,其中1份因含运费单价为39.8元;8英寸圆深盘同样销售4单、共4份,单价39.8元/份;筷子与饭铲为捆绑销售,当日销售9单、共9份,单价11.9元/份。以上商品总违法经营额1811.1元,经上述调查,当事人存在两项虚假宣传行为:一是宣传陶瓷产品“月销量达80万单”与实际销售情况不符;二是无法提供“清雅名媛”作品登记证书,相关证书宣传不实;涉案商品的供应商为景德镇巴宝利陶瓷有限公司,“清雅名媛4.5英寸矮脚碗”进货数量为600个,进货单价2.1元,进货成本1260元;“简约金骨瓷筷子”进货数量为90双,进货单价1元,进货成本90元;“清雅名媛6英寸平底面碗”进货数量16个,进货单价6元,进货成本96元;“清雅名媛8英寸圆深盘”进货数量为24个,进货单价5.5元,成本132元;“简约金饭铲”进货数量9个,进货单价1.5元。成本13.5元,以上商品总进货成本1591.5。关于“景德珍藏”字样,景德镇巴宝利陶瓷有限公司持有景德镇制商标所有权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书(授权书编号:JDZ2025055,有效期自2025年10月14日至2027年10月13日),因此“景德珍藏”字样不构成侵权。经查,当日直播销售“清雅名媛4.5英寸矮脚碗”44单,共47份(每份12个),商品销售总量564个,成本1184.4元;“简约金骨瓷筷子”与“简约金饭铲”捆绑销售9单,共9份(每份含10双筷子、1个饭铲),商品销售90双筷子、9个饭铲,成本103.5元;“清雅名媛6英寸平底面碗”销售4单共4份(每份4个),商品销售16个,成本96元;“清雅名媛8英寸圆深盘”销售4单共4份(每份6个),商品销售24个,成本132元;以上商品总成本为1515.9元;因送货过程中发生损坏,该商品目前库存仅剩3个。
处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