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东乌珠穆沁旗新感觉服装军品劳保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2525MA0N9LNT88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镇道劳德东路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乌市监处字〔2025〕27号
当事人销售已失效、变质的2包登升一次性防护口罩(10袋/包,进货价30元/包,销售价50元/包)、11包星宇一次性防护口罩(10袋/包,进货价30元/包,销售价50元/包),货值金额650元。2025年10月13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询问通知书,2025年10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潘飞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经询问后得知,当事人认为口罩无有效使用期限,便没有开展自查,致使违法行为发生,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渠道和进货商资质,无法说明进货来源,也无法提供销售记录。本局执法人员对销售失效变质产品案进行核实,确认了其违法事实。综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构成了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 ,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455.00元
东乌珠穆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