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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秀忠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HN9PM2B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西洛乡中华社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5
(2025)黔0523民初189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长兴东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黎明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泰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2
2023-05-10
(2023)黔0523民初1780号
合同纠纷
北京中博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贵州黎明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3
2022-09-22
(2022)黔0523民初270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金沙〕煤安罚〔2023〕314号、314a号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如2023年11月26日中班施钻人员(岳文品)违反《防突管理制度》规定在10901回风巷上切眼钻场施工顺层18#瓦斯抽采钻孔(下行孔)时采用干式施钻至43米处,钻杆与煤体摩擦导致一氧化碳超限报警;2.10901回风巷高负压瓦斯抽采管路安装的一氧化碳传感器(编号:7633),已于2023年11月04日检验到期,2023年12月05日检查时仍在使用。
针对第1项违法行为对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西洛乡东风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对该矿总工程师沈颂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项违法行为对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西洛乡东风煤矿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62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3-25
2
黔〔金沙〕煤安罚〔2023〕267号、267a号
1.10901运输巷里程290米处安装的绞车甲烷传感器(编号:1020A003),已于2023年9月20日检验到期,检查时仍在使用;2.901瓦斯中抽巷沿M11煤层掘进,煤层倾角由26°变为32°,煤矿未超前探测煤层及地质构造情况。
1.对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西洛乡东风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2.对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西洛乡东风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对地测副总工程师钟绵应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
62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2-05
3
黔〔金沙〕煤安罚〔2023〕263号、263a号
1.煤矿在10901运输巷构筑反向风门时,风门墙体四周未掏槽;2.煤矿提供虚假资料:2023年6月27日的10901切眼瓦斯抽采“五对口”检查登记表中自动计量与人工检测对口检测人员为金兵,经查阅人员位置监测系统,金兵2023年6月27日未入井。
1.对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西洛乡东风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2.对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西洛乡东风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对通防技术员吴雨雨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18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2-05
4
黔〔金沙〕煤安罚〔2023〕266号、黔〔金沙〕煤安罚〔2023〕266a号
1.煤矿未按规定调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编号为GY220800854(矿方自编号为68号)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上次调校日期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3日早班未进行调校发放入井使用,调校周期超过15天;2.主井口进行电焊工作,未制定安全措施。
针对第1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西洛乡东风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西洛乡东风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对杂工杜世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28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1-31
5
黔〔金沙〕煤安罚〔2023〕261号、261a号
1.2023年6月28日+897瓦斯抽采巷在巷道140m处施工瓦斯参数测定钻孔,未正确使用防喷装置,造成+897瓦斯抽采巷钻场瓦斯超限;2.煤矿井下827水泵房使用的电焊机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对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西洛乡东风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对瓦斯抽采工岳文品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2.对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西洛乡东风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1-31
6
黔〔金沙〕煤安罚〔2023〕78号、78a号
2023年4月21日煤矿在+897切眼抽采巷维修作业时,未按《+897切眼抽采巷处理垮落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护好风筒,在运输物料过程中造成风筒脱节,工作面瓦斯积聚导致T1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1.11%。
对贵州东风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西洛乡东风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对掘进工黄应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