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屯昌县屯城镇广青卫生院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佳注册资本:9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69026MA5T10999H所属地区:海南省
企业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大陆坡社区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屯市监处罚﹝2026﹞2号
1、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当事人超出《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医保〔2019〕265号)、《海南省物价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省属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有关问题的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7〕462号)、《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卫生厅关于降低部分常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6〕594号)等文件规定的项目最高价格标准,提高标准收取“中频脉冲电治疗”医疗服务项目,多收患者个人部分金额合计3173.49元。2、当事人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诊疗过程中将收费低的项目串换到收费高的项目进行收费,以串换项目“电脑血糖监测”“关节粘连传统松解术(大关节加收)”“血清肌酸激酶同工酶电泳分析”等3项收费项目,合计收取患者个人部分费用6063.32元。 上述收取患者个人部分费用金额合计9236.81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限期退还患者多付的个人费用人民币9236.81元,清退不完的依法予以没收,建议给予免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9236.81元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6
2
屯卫医罚﹝2025﹞6号
经调查核实,屯昌县广青农场卫生院存在2024年未核准登记取得康复医学科诊疗科目的情况下,开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关节松动训练、平衡功能训练、运动疗法项目等康复医学治疗,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科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的规定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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