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驿路达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义兵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6MAE52W4W2C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创业路11号天时维产业园1号楼第5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陂市监处罚〔2026〕44号
经查,2025年7月20日,当事人在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创业路11号天时维产业园1号楼生产了 “鸡翅(椒香味)(辐照食品)”20件,每件30袋,规格228克/袋,共600袋,成本2元/袋。上述产品全部销售给河南楚冠商贸有限公司,售价2.2元/袋。2025年12月12日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当事人立即联系经销商召回上述食品,因已全部售出使用了,至2025年12月17日止无该批次产品召回。合计上述涉案食品货值金额1320元,违法所得120元。
2025年11月2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许昌市建安区文鑫副食品批发商行销售当事人生产的涉案产品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12月10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鸡翅(椒香味)(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5年7月20日)菌落总数项目(计量单位CFU/g)实测值4.8×105,8.4×105,1.2×105,6.5×105,4.5×105,标准指标:n=5,c=2,m=10000,M=100000,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0元;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