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景维口腔门诊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翁春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29MA2AU4R30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万洋华府万洋苑5幢101-1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市监处罚〔2023〕180号
2023年08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技工室货柜里发现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在店内诊室(5)急救箱发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以上1种医疗器械和8种药品被查获时均已超过有效期。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货清单显示,该批义齿中衬材料于2020年06月03日购进,是在某某医药有限公司购入。该公司具备相关经营资质,随货配有医疗器械发票及销售清单。当事人购进1盒,在2020年7月-12月底有使用,后来就没有做相关活动使用。该批急救箱药品部分于2021年06月12日购进,是在某某医药有限公司购入。该公司具备相关经营资质,随货配有发票及销售清单,其余时间较长票据丢失。现场检查发现的医疗器械及药品未做相关使用记录。
当事人使用劣药和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二、没收义齿重衬材料1盒、上述8种劣药共8盒;
三、对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罚款8000元,对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罚款12000元。上述罚款金额共计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上缴国库。
20000.00元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