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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州区从前慢花园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嘉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2201MA78B59J3A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南路49号玖玺花园3栋1层104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市市监处罚〔2023〕208号
2023年10月30日,哈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伊州区从前慢花园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店铺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大厦一楼1号商业门面,店铺坐北向南,店铺北侧为后堂,其后堂大房间西侧有冷柜1台,其内存放有食品,其中有“**甜甜圈(草莓味)”(标示生产日期2023/04/23/,保质期180天,规格56g/个*15个/袋)2袋(其中1袋已开封使用,袋内剩8个甜甜圈)、“**日式华夫(奶酪味)”(标示生产日期2023/02/22/,保质期180天,规格55g/个*12个*袋)5袋(其中1袋已开封使用,袋内剩7个华夫),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且与其它食品混放。现场检查时,该店负责人贠捷提供了“**甜甜圈(草莓味)”、“**日式华夫(奶酪味)”的购进票据,票据显示当事人于2023年5月25日购进上述2种食品,其中“**甜甜圈(草莓味)”购进1件(15粒*5袋/件),购进单价165元;“**日式华夫(奶酪味)”购进1件(12个*6袋/件),购进单价180元。 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现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实施扣押强制措施,并现场送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哈市市监强制〔2023〕162号)。 2023年10月31日,本局对伊州区从前慢花园经营者王嘉伟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证实当事人涉案食品的购进渠道、价格及销售价格等情况。 2023年10月31日,本局决定立案调查。至2023年11月2日,本案调查终结。 经查,至本局现场检查时,哈密伊州区焙焙乐烘焙体验馆店内共有2个品种合计7袋(78个)食品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与未过期同类食品混放于后堂冷柜内。 当事人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中:“**甜甜圈(草莓味)”(标示生产日期2023/04/23/)共2袋(23个),销售价格为2元/个,“**日式华夫(奶酪味)”(标示生产日期2023/02/22/)共5袋(55个),销售价格10元/块;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市监稽发〔2021〕70号),涉案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为2×23+10×55=596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责令当事人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不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决定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甜甜圈(草莓味)”(标示生产日期2023/04/23/)2袋(23个)、“**日式华夫(奶酪味)”(标示生产日期2023/02/22)5袋(55个),合计共7袋(78个); 2.罚款2000(二千)元。
2000.00元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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