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壹号城市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翁笑花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481MA5P12G87T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凭祥市凭祥市白云安置小区北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16
(2023)桂1481民初7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西汉锐电气有限公司
凭祥壹号城市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
凭祥市人民法院
2
2022-09-13
(2022)桂1481民初690号
劳务合同纠纷
x**
凭祥壹号城市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华安建设有限公司
凭祥市人民法院
3
2022-09-13
(2022)桂1481民初690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
凭祥壹号城市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
凭祥市人民法院
4
2022-09-13
(2022)桂1481民初690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
凭祥壹号城市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浙江华安建设有限公司
凭祥市人民法院
5
2022-03-07
(2021)桂0102民初13716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广西华铁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华安建设有限公司,凭祥壹号城市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彭**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6
2021-09-01
(2021)桂0102民初6812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广西华铁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华安建设有限公司,凭祥壹号城市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7
2021-05-14
(2021)桂1481民初302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凭祥壹号城市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
黄**
凭祥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23
2022-03-17
(2021)桂0102民初13716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广西华铁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安建设有限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59816.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1-03
2021-08-26
(2021)桂0102民初6812号之一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浙江华安建设有限公司、凭祥壹号城市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548655.42元
民事案件
3
2021-07-29
2021-05-13
(2021)桂1481民初302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凭祥壹号城市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与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崇市税二稽罚﹝2023﹞10号
经查实,你公司在“销售费用—促销宣传费”明细账中反映列支随机无偿赠送给客户的礼品,2019年为427,073.45 元,2020年为333,299.92 元,2021年为53,419.52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项、第三条第三项、第六条第六项、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 )第三条的规定,你公司2019年至2021年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为:1.你公司2019年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427,073.45×20%=85,414.69 元,已代扣代缴0元,少代扣代缴87,162.89元。2.你公司2020年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333,299.92×20%=66,659.98 元,已代扣代缴0元,少代扣代缴69,989.98元。3.你公司2021年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53,419.52 ×20%=10,683.90 元,已代扣代缴0元,少代扣代缴12,696.10元。综上,你公司2019年~2021年合计未代扣代缴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 162,758.57元。(三)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你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办税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2019年至2022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2019年至2021年记账凭证复印件、销售费用明细帐复印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 162,758.57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81,379.29 元。
81379.29元
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
2023-11-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