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莫双付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4MACYY9K82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赤寿乡恒兆智能制造产业园9幢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环(松)罚〔2024〕14号
违法事实:2024年7月30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交叉执法人员徐益杰、尹若戈对浙江正能电力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注塑工序正在生产,其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风机未运转,废气无组织排放。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
1.2024年8月7日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浙江正能电力有限公司的经营资格;
2.2024年7月30日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2024年8月7日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证明何凤仙、莫双付、莫双发的身份;
3.2024年7月30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现场照片证据3张,证明浙江正能电力有限公司注塑工序运行时,其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风机未运转,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情况;
4.2024年8月8日调查询问笔录共2份,证明浙江正能电力有限公司注塑工序运行时,其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风机未运转,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情况;
5.授权委托书2份,证明受委托人的身份及受委托事项的情况;
6.浙江正能电力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套热缩电缆附件及套管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复印件1份,证明该公司吹塑工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情况;
7.2024年7月30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份,证明我局已责令浙江正能电力有限公司对废气处理设施开展整改;
8.2024年9月23日检测报告1份,证明企业整改后有机废气排放口达标排放的情况;
9.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生态环境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复印件1份,证明企业符合文件内容规定予以减少罚款金额的情况;
10.2024年9月27日浙江正能电力有限公司整改报告1份,证明企业对废气处理设施开展整改的情况;
11.自愿认错认罚承诺书1份,当事人在案件调查阶段主动认错认罚的情况;
1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情况;
13.浙江省民呼我为平台截图一份,证明该公司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一年未发生投诉的情况;
14.环境违法次数证明1份,证明该公司自发现本次违法行为之日(不包含本日)起向前追溯两年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
15.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受送达人、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的情况;
16.执法人员的执法证4份,证明执法人员徐益杰、尹若戈、上官一琥、谢安然的身份和资格。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20000.00元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