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洪旅馆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563890457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慈溪浒山街道文化馆路56-7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14
(2022)浙0282民初19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锦洪旅馆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
邹**
慈溪市人民法院
2
2022-04-13
(2022)浙0282民初19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锦洪旅馆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
邹**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16
2023-04-08
(2022)浙0282执5108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锦洪旅馆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邹**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6-24
2022-04-13
(2022)浙0282民初19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锦洪旅馆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邹**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2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3﹞1180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3年5月8日,当事人从老婆大人(周巷镇东路店)购进了5包“味巴哥”靖江肉脯。截止2023年10月13日被查,当事人酒店冰箱中有待售“味巴哥”靖江肉脯1包。当事人的其余4包“味巴哥”靖江肉脯都是在有效期内销售出去的。“味巴哥”靖江肉脯进价为3.5元/包,售价为5元/包。当事人销售食品的方式为在酒店房间中摆放一个冰箱,冰箱中存放待销售的食品,冰箱的上方有一张关于冰箱内食品的价目明细表。当事人酒店内放置冰箱的房间一共有19个,每个冰箱大概占地1平方米,共计食品销售面积19平方米。以上共计货值金额5元,无违法所得。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1包“味巴哥”靖江肉脯进行扣押。另查明,当事人未办理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且当事人未曾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经登记经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1包“味巴哥”靖江肉脯;二、罚款32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未经登记经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1包“味巴哥”靖江肉脯;二、罚款3200元。
32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