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话三千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萍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01MADAK6LX9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子坝街道花果山B区二排15栋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308号
现查明,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10日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的上述四种食品原料,截至现场检查时均已超过保质期。
同时查明,案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是当事人从超市购进,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具体购进单价,本局执法人员参考同类市场平均价格,认定好吃佬麻辣十八鲜(净含量:110克)的单价为:7.80元/瓶,派派新疆烧烤料(净含量:70克)的单价为:6.84元/瓶,小渝娘火锅底料(含量:40克)的单价为:3.16元/袋,新鑫山胡椒调味油(净含量:400ml)的单价为:20.21元/瓶。当事人未能提供原材料使用记录台账,无法确认上述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之后的使用情况,货值金额以现场发现的产品总价计,认定货值金额为38.01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原料时未查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留存进货票据,未索取批次检验合格证明材料,未履行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义务。...[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当事人上述两个违法行为无关联性,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四种食品原料:好吃佬麻辣十八鲜(生产日期:20240419,净含量:110克)、派派新疆烧烤料(生产日期:20240301,净含量:70克)、小渝娘火锅底料(生产日期:2024/10/03,净含量:40克)、新鑫山胡椒调味油(生产日期:2022.2.3,净含量:400ml);
3.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