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章丘市双山新宝岛水果店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70181MA3DP5GM6H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宝岛市场1号商品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章市监处罚〔2024〕30010号
2023年11月28日,我局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 编号No:ZW-20231031051,食品名称:橙子,被抽样单位:章丘市双山新宝岛水果店,购进日期:2023-10-23,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30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济章市监检告[2023]5026号)和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橙子在售及库存,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3日从章丘区和天水果经营部购进橙子在店内销售,采购时索取并留存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抽检不合格批次橙子进货单、检验检测报告。 2023年12月13日,章丘区和天水果经营部经营者刘振海委托经理湛玉芝接受调查询问,认可销售给当事人抽检不合格批次橙子,并提供了购进抽检批次橙子时索取的供货商营业执照、橙子进货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根据其提供进货资料,我局于12月14日向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协助调查函(济章市监案调[2023]5008号)。12月27日,收到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函及对张店区桐远水果行负责人谢祥高询问笔录一份,谢祥高认可章丘区和天水果经营部提供的营业执照、橙子进货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是其提供且真实有效,但不认可抽检不合格批次橙子是其销售给章丘区和天水果经营部,章丘区和天水果经营部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橙子的行为,另案处理 该批次橙子当事人共购进78.7斤,进价4.5元/斤,售价7元/斤,除去抽检用去的7.3斤,其余全部店内零售,已售完。由此计算货值550.9元,违法所得178.5元。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济南市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