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容县金玉类粉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开飞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21MA5K96TK83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容县容州镇杨叶村沸子冲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6-27
2018-07-25
(2018)桂0921民初9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容县蓝星环保节能设备厂与广西容县金玉类粉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9-03-01
2019-01-31
(2018)桂0921执557号
广西容县金玉类粉业有限公司、广西容县蓝星环保节能设备厂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容市监处罚〔2024〕132号
当事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鲜湿米粉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4月10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当事人2024年4月9日晚到4月10日凌晨的鲜湿米粉生产工作已完成,当事人化验室内留样冰箱里有4月10 日留样产品,化验室内未见有产品出厂检验试样,当事人在检验员未返岗的情况下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工作,导致当事人未能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等材料,也未能提供与产品出厂检验相对应的记录、信息等材料。当事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时按规定制定有原料、关键环节、检验、运输交付等事项的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其中检验控制制度要求食品出厂前应依据执行标准开展检验并保存相关检验记录,当事人未能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等材料,未按规定实施成品出厂检验控制。
警告。
-元
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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